创建园林城市不能靠“突击”
发布者:陈步伟 顾新东 发布日期:2004-03-19 点击次数:659353
“园林城市”已成为各地目光紧盯的一张新名片。继13个城市先后获得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后,目前江苏省准备申报或明确提出创建的城市就有10多个,这意味着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伴随着这股热潮,有识之士昨天也提醒各地:创建园林城市不能依靠短期“突击”。
在前不久国家建设部公布的国家园林城市名单中,江苏省又有苏州、扬州、无锡、张家港、昆山等“5朵金花”入选,占到全国新批准命名园林城市的30%;省级园林城市中也添上了宜兴市的名字。作为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城市景观水平以及改善人居环境的一个目标,“园林城市”也已成为不少城市吸引外资、吸引创业人才的一张招牌,不少城市的交通要道上竖起了诸如“欢迎进入国家园林城市”的标语牌。目前,全省拟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就有镇江、太仓、吴江等市,南通、淮安、常州、盐城、泰州、连云港、通州、扬中、句容、射阳等城市、县城,也明确提出在近两年内实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计划。
“各地对创建园林城市的热情,体现了一种社会的进步和人的需求,也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游在昨天的全省风景园林工作座谈会上说,今后一个阶段,创建依然是江苏省城市绿化工作的主要任务。但创建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倾向也值得警惕。
有关人士提出,创建园林城市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条件和自然环境基础条件上的,是一项长期的、有规律的、有生命的系统工程,不是靠一时的“突击”就能实现的。各地的情况不一,自然条件、工作基础、经济实力不同。因此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考虑城市自然地貌特征、历史文化背景、地域环境资源等因素,把握城市发展定位,因地制宜、科学地开展创建,彰显城市园林绿化的个性,避免新的雷同。
针对目前园林城市创建中普遍存在的贪大求洋倾向,省建设厅副厅长王翔点出了三大误区:一是片面追求大草坪、大广场的建设;二是忽视乡土植物物种的选用;三是片面追求大树的移栽。他提倡多建设一些更加亲近市民、营造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公园绿地,乔、灌、草有机配植,形成以乔木为主体的植物群落体系。同时,江苏省多数城市具有良好的水域环境,而且湿地资源丰富,有条件进行湿地生态景观的建设。王翔建议在创建园林城市中,重视保护、开发利用好这些珍贵资源。
--来源:【扬子晚报】